|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走进二中 | 德育之窗 | 教学教研 | 招生考试 | 党建工会 | 校务公开 | 学生园地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
您现在的位置: 佛山市高明区第二中学 > 学生园地 > 专题活动 > 文章正文 |
|
|||||
高明二中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产生办法 | |||||
作者:团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95 更新时间:2010-04-01 | |||||
高明二中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产生办法
首先由学校各社团负责人组成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其中学校原有社团——学生会、志愿者协会、满天星文学社、广播站的负责人直接当选为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由学生会主席兼任社团联合会主席一职,副主席由校团委通过面试在理事当中选拔任命,其他各部门职务根据各社团负责人个人能力进行合理分配,没有担任职务的理事也必须参加社团联合会的例会,有发表意见和投票抉择重大事项的权利。 高明二中社团联合会 2010年3月4日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