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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普高学业水平考场工作         ★★★ 【字体:
2011年6月普高学业水平考场工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点击数:1267    更新时间:2011-05-09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2011年6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为保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场设置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必须设在“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现有考场不足需启用其他考场的,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设置标准>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1〕1号)的有关要求,并报我院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职责分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由地级市考试机构负责。

(一)各县(市、区)考试机构填写“2011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点考生分流表”(附件1)和“2011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表”(附件2),向地级市考试机构上报考场设置。

(二)各地级市考试机构根据各县(市、区)考试机构上报的报表,统一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设置考场(网址:)。

三、考场设置方法

(一)每一个考场所辖的报名点数原则上为3个(含3个)以上;1所中学如分为两个报名点的,在考场设置时原则上不能将这两个报名点单独设成一个考场。若有特殊情况须报我院同意,但考场所辖的报名点数不能少于2个。

(二)同一考场若安排不下2-3个报名点的考生考试,则必须将这2-3个报名点的部分考生分流至另一考场。具体做法是:

1.各县(市、区)考试机构根据需要拆分的报名点的情况,填写“2011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点考生分流表”及“2011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表”,并上报地级市考试机构;

2.制定拟分流人数时,原则上要求各报名点的分流比例大致相当;

3.各地级市考试机构根据各县(市、区)考试机构上报的报名点考生分流表,登录报名管理系统进行分流。在数据应用菜单的“报名点考生分流”,先选定县区以及要分流的报名点,再点击下面的分流按钮,输入要分流出去的人数,点击“确定分流”即完成分流操作。此分流操作会随机分流指定人数的考生到新的报名点,系统将自己查找并生成一个新的报名点号,新的报名点名称为原报名点名称后面加上(分流1、分流2……)。再次点击分流按钮可以查看分流情况以及可以进行再次分流。如分流出错,可以点击取消分流,此时数据操作区域会显示该报名点的分流情况,点击“确定取消分流”可以把以前的分流操作全部取消,恢复到未分流状态。

(三)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场设置时,需使用报名管理系统中的“考场数据维护”输入每一考场的基本信息,再对每一考场逐一添加所辖报名点。在往考场中添加报名点时,要注意当前考场已选择的人数是否小于该考场总试室数所容纳的考生数;如超过,则必须修改考场的总试室数或重新调整在该考场考试的报名点。考场设置完毕,务必点击“检查”按钮进行考场数据检查,确保无漏添加的报名点,保证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所在的中学全部设置完毕。考场数据检查无误后,务必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各地级市考试机构在提交确认数据后,涉及的考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简称、报名点和试室数)不得再修改,如个别需修改的请与省教育考试院技术部联系。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地级市考试机构于5月10日前将考场数据设置完毕。

(二)报名点考生分流表及考场设置表的纸质文档须加盖公章后寄送我院技术部备案。新增考场需在纸质文档中予以说明。

(三)5月13日前,我院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室座位编排。5月21日起,各市、县区、报名点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准考证。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认真细致地做好考场设置工作,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万无一失。

 

附件: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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