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省招生委员会近日已正式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相对稳定,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模式,继续分四批录取,各批次高等学校日程初步安排为:7月6日到8月23日。不过今年政策变化较大的是,本专科投档方式有所不同,三B院校先调整分数再征集志愿。
每批次录取只提供两次考生电子档案
根据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模式的规定,考生在本科层次相关批次,可以填报两组志愿,每组志愿可填报三所高校。各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时,将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而对提前批次和专科层次等非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通知》明确,投档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投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投档,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第三批B类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适当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补档,补档后再根据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录取情况,安排征集志愿;其余批次各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补档,先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安排征集志愿。
省考试院负责人介绍,今年正式录取时,对实施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的高校,每批次都只提供两次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在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按投档原则、顺序未能投出的考生,以及在第二次投档而被高校退档的考生,除第三批B类院校适当调整控制分数线补档外,其余批次将在当批次正式录取后不再投档,组织未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在二次录取时再视各院校录取情况进行调整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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